考試院拍板考績新制 公務員改分3級、「1情況」最重恐丟鐵飯碗
考試院院會今天(14日)審議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近日將函送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大幅調整公務員考績制度,除將現行甲、乙、丙、丁四等次,改為「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三等次,也取消過往備受爭議的甲等75%人數上限。考績獎金同步調整,「優秀」提高至1.3個月、「良好」維持1個月;若考列
考試院院會今天(14日)審議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近日將函送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大幅調整公務員考績制度,除將現行甲、乙、丙、丁四等次,改為「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三等次,也取消過往備受爭議的甲等75%人數上限。考績獎金同步調整,「優秀」提高至1.3個月、「良好」維持1個月;若考列
考試院會14日審議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近期將送立法院審議。本次修法重點包括調整考績等次、取消甲等比例上限,並強化獎優汰劣機制。現行考績分為甲、乙、丙、丁四等,未來將改為「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三等。其中,考列「未達良好」者將給予半年改善期,若期滿仍未改善,或3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