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修法 用電大戶應設自發電或儲能 未設管理人員罰鍰最高翻5倍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為強化國家能源需求面管理並落實深度節能政策,行政院會(十四)日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次修法重點鎖定「用電大戶」,增訂契約容量達一定規模者,須於期限內設置一定比例的自用發電或儲能設備,旨在提升企業能源自給能力,降低對台電電網的依賴。草案隨即將送立法院 地方 民眾日報民眾網 3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