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通過 詐欺最重關10年罰2億
立法院今天(30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正式建立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及穩定幣管理制度,規定VASP應依規定種類,分別取得主管機關許可始得營業,並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加強控管其業務相關風險與遵循相關法令。此外,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市場行為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立法院今天(30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正式建立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及穩定幣管理制度,規定VASP應依規定種類,分別取得主管機關許可始得營業,並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加強控管其業務相關風險與遵循相關法令。此外,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市場行為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除了明定「穩定幣」發行依據,如有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市場行為者,最重將面臨10年有期徒刑、罰金最高2億元。這也是台灣史上首部加密專法,外界預期,最快2027年上半年上路。行政院會今年4月2日通過,由金管會擬具之「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要求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須取得主管機關(金管會)許可始得營業,並確立穩定幣發行管理規範。此外,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市場行為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