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人事處前主任不雅字眼辱罵下屬 法院認霸凌判賠86000元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一名許姓前主任被控多次以粗鄙、不雅的字眼辱罵下屬,涉及職場霸凌,讓下屬感受到人格尊嚴受損,導致必須到身心科就診,憤而提告求償。高雄地方法院審理終結,認為許姓前主任已經構成職場霸凌,判決須賠償下屬8萬6800元。高雄市政府人事處對此表示,去年針對此案召開防護委員會,審議決議職場霸凌案成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一名許姓前主任被控多次以粗鄙、不雅的字眼辱罵下屬,涉及職場霸凌,讓下屬感受到人格尊嚴受損,導致必須到身心科就診,憤而提告求償。高雄地方法院審理終結,認為許姓前主任已經構成職場霸凌,判決須賠償下屬8萬6800元。高雄市政府人事處對此表示,去年針對此案召開防護委員會,審議決議職場霸凌案成
高雄地方法院認定高雄市政府人事處秘書室許姓主任多次以「三字經」等粗鄙言詞辱罵下屬,構成職場霸凌,判決許男須賠償陳姓股長醫療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共8萬6800元。另外,高雄市政府人事處也說明,涉職場霸凌主管已於114年核予記過懲處並調任非主管職務。高雄市政府。(資料照/工商時報)陳男控訴,自2023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