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林姿妙名號詐財6500萬 10案重判73年定讞
宜蘭縣政府前專員許智信,打著縣長林姿妙秘書的名號,向17名被害人詐騙總計6500萬餘元。其中7件已依刑法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6月定讞並發監入獄;最高法院審理其餘10件,判決駁回上訴,維持高院更一審判決內容,10案累計總刑期共判處73年2月,全案定讞,未來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許智信。(資料照/民眾提
宜蘭縣政府前專員許智信,打著縣長林姿妙秘書的名號,向17名被害人詐騙總計6500萬餘元。其中7件已依刑法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6月定讞並發監入獄;最高法院審理其餘10件,判決駁回上訴,維持高院更一審判決內容,10案累計總刑期共判處73年2月,全案定讞,未來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許智信。(資料照/民眾提
曾被視為宜蘭縣長林姿妙親信、前宜蘭縣政府公共造產基金專員的許智信,涉嫌以「縣府未公開採購標案」為名,向17名被害人吸金詐騙超過6500萬元,案發後一度失聯,最終在台北車站附近落網。全案歷經一、二審與更審後,最高法院今天(9日)駁回上訴定讞,許男更一審10案刑度累計高達73年2月,後續仍待法院裁定應
宜蘭縣前專員許智信以縣長林姿妙秘書名號詐騙,7罪定讞已入監,另10罪高院更一審依貪污罪各判7年2月至7年10月不等徒刑,尚未定應合併執行刑期,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請聽AI報導)。許智信於民國109年2月到112年9月間受聘於宜蘭縣政府公共造產基金擔任業務員,同時也是林姿妙團隊駐區宜蘭市專員,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