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帳戶解除免苦等判決 警政署說明快速解除救濟機制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近日媒體新聞「人生被暫停!帳戶多25筆小額匯款竟變警示戶」一則,報導民眾因遭不明人士惡意發動多筆小額匯款,致名下金融帳戶遭通報為警示而影響其日常生活開銷,其對外表示「只能等到取得不起訴處分書才可解除警示戶身分」等說法,部分內容實為誤解。刑事警察局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近日媒體新聞「人生被暫停!帳戶多25筆小額匯款竟變警示戶」一則,報導民眾因遭不明人士惡意發動多筆小額匯款,致名下金融帳戶遭通報為警示而影響其日常生活開銷,其對外表示「只能等到取得不起訴處分書才可解除警示戶身分」等說法,部分內容實為誤解。刑事警察局
媒體報導有民眾的帳戶因多25筆小額匯款,報警卻成警示戶而卡死生活開銷。對此,刑事局表示,若符合遭詐團惡意報復等特殊要件者,可檢具佐證文件向警方申請撤銷警示。警方製作圖卡說明警示帳戶解除救濟方法。(圖/警方提供)警政署刑事局透過新聞稿表示,關於近日媒體報導有民眾遭不明人士惡意發動多筆小額匯款,導致其名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針對媒體報導,有被害人因不明人士惡意發動多筆小額匯款,導致名下金融帳戶被通報為警示,而影響日常生活開銷。擔心只能等到取得不起訴處分書,才可解除警示戶身分。警政署澄清,部分內容其實是誤解。除不起訴處分書等「司法判決確定」的解除要件外,如符合一般商業交易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