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車1000元接私活幫清廢棄物涉貪 桃園清潔隊員二審仍判刑2年10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焦姓隊員與劉姓隊員,以每車次1000元代價替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的某洋行宋姓負責人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送往焚化廠處理,桃園地院依貪污罪判處焦男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劉姓隊員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宋姓負責人徒刑1年4月、緩 社會 匯流新聞網CNEWS 8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