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蒐證界線受關注 秘密錄音恐違反比例原則遭法院排除 【記者王苡蘋╱綜合報導】在民國108年間,臺灣北部某地方法院審理一起配偶權損害賠償案件,林女主張丈夫陳男婚姻存續期間與王女往來密切、疑涉不正當男女關係,並提出關鍵證據,指其在丈夫自用車內未經同意放置錄音設備,錄得兩人車內對話內容,內容涉及親密互動與情感往來,用以證明侵害配偶權事實成立。 社會 【『好報』報系:台灣好報】 21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