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物標配太陽能 盤點相關概念股 文.洪寶山 行政院已正式公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的修正條文,凡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之新建、增建,或改建涉及屋頂面積達300坪以上者,每20平方公尺(約6坪)須設置1瓩(kW)的太陽光電,符合標準的建物,基本起跳設置容量為50kW, 財經 理財周刊MONEY WEEKLY 16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