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大位飛了?黃紹庭判刑確定 國民黨發聲:依規定辦理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2024年爆詐領助理費案,偵查中認罪繳回犯罪所得1455萬元,一、二審均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今(24)日駁回上訴確定,黃紹庭將讓失議員資格。高雄市議員黃紹庭。(圖/中天新聞)一審高雄地院判決指出,黃紹庭自2014年12月25日起擔任高雄市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2024年爆詐領助理費案,偵查中認罪繳回犯罪所得1455萬元,一、二審均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今(24)日駁回上訴確定,黃紹庭將讓失議員資格。高雄市議員黃紹庭。(圖/中天新聞)一審高雄地院判決指出,黃紹庭自2014年12月25日起擔任高雄市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長期以人頭助理、低薪高報等方式詐領助理費,金額共計1455萬餘元。最高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黃紹庭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另須完成240小時義務勞務、向公庫繳納200萬元及接受7堂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定讞。黃紹庭雖因獲判緩刑而不必入監服刑,但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費的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經高雄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黃紹庭及妻子李淑慧、12名助理共14人,高雄地院依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黃紹庭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3年,應執行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