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調查發現,身心障礙者免徵牌照稅車輛有逐年增多的趨勢,並且又以購買雙B以及凌志等名車輛為最多,因此為防止有心人假借身心障礙者名義逃稅,104年起將新增限制條件。
財政局解釋,由於現行的牌照稅法沒有親等與汽缸總排氣量的限制,因此從104年起,免牌照稅車輛將限於本人、配偶或同戶籍的二等親所有,另外汽缸總排氣量為2401cc以上就得課稅。
財政局表示,使用牌照稅為台北市重要的稅收來源之一,因此明年四月身心障礙使用車輛限額免稅實施後,不但可以助益市庫,也可避免身障者免牌照稅的良法美意遭到濫用。
中嘉台北新聞 劉德妤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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