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電池或鋰電池使用完畢後,務必交給合格資源回收管道進行妥善回收,若亂丟恐違法,最高可罰6000元。新竹環保局提醒,要避免混入一般垃圾引發起火、爆裂造成清運風險。
乾電池應與鋰電池分開存放回收
新竹環保局在臉書粉絲專頁「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指出,乾電池使用完畢應取出集中收存,並與鋰電池分開存放,再交付資源回收車或回收據點。至於鋰電池具有高風險,更要注意。鋰電池在使用完畢取出,電極務必貼上絕緣膠帶,並且單獨存放送至販售通路、資源回收車或回收據點。新竹環保局提醒,切記千萬不要丟入一般垃圾車,也不要擠壓、破壞或丟入火源,以免造成短路起火危險。除了做好妥善回收外,平常也要落實「電池回收好習慣」。家中可以設置電池回收盒,電池用完就馬上收起來,可以貼上電極要貼,降低短路風險。丟棄前要將乾電池、鋰電池分類回收,定期順手帶去回收據點。
若沒有按照正確分類或處理方式,可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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