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涉嫌收賄、貪污案,橋頭地方法院今天(23日)一審宣判,合議庭認為,徐漢嚴重破壞公務廉潔性、惡行重大,共犯11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並沒收犯罪所得2160萬元,由於徐漢日前在屏東縣萬巒鄉剪斷電子腳環落跑,至今行蹤成謎,橋頭地方法院除了在落跑隔天發佈通緝,今天也依《棄保潛逃》罪嫌,向橋頭地檢署告發。(溫蘭魁報導)
橋頭地方法院說明,徐漢自108年起,利用採購案的審核,以及對下屬的人事監督管理等權限,多次透過白手套、下屬或自行向廠商索賄,直到111年1月被查獲為止,共收受現金1686萬8千元,另外還有473萬2千元的不明財產,合計不法所得高達2160萬元。
橋頭地院發言人毛妍懿庭長說,合議庭審酌後認為,徐漢多年來向廠商索賄高達千萬元,惡行重大:「合議庭審酌被告徐漢從最基層人員做起,一路晉升到中油執行長的高位,任職40餘年,卻貪圖一己私利,多年來向廠商索賄高達千萬元,嚴重敗壞公務廉潔性,不僅影響各項採購案品質,更影響民生經濟,惡行重大,因而就徐漢所犯11罪分別量處1年6月到14年不等有期徒刑,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
橋頭地院指出,原本遭到羈押的徐漢,在羈押期限屆滿前,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卻在3月19日在屏東縣萬巒鄉破壞配戴的電子腳環落跑,因拘提不到人,隔天3月20日因此沒收500萬元保證金,並對徐漢發佈通緝。
毛妍懿庭長表示,橋頭地院合法傳喚徐漢23日上午10點到庭聽判,但是他卻沒有出現,因此在宣判的同時,另外依刑法的《棄保潛逃》罪嫌,向橋頭地檢署告發。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這篇文章 收賄千萬嚴重破壞公務廉潔性 前中油執行長徐漢一審重判25年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