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2024年2月,日本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殺人案件,23歲的堀內音緒被告與一名當時18歲的菲律賓籍男子共謀,對居住在靜岡縣袋井市的一名中國籍17歲男高中生宋宇川(又名齊藤宇川)施暴,將其塞入車輛後車廂拘禁,最終帶至濱名湖附近河川拋入水中,導致死亡。堀內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但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東京高等法院於3月17日裁定,維持原判決並駁回上訴。
宋宇川。翻攝自網路
根據日媒報導,案件發生於2024年2月5日凌晨。當天包含被害人在內共8人在友人家中飲酒。期間,宋宇川因未使用敬語,即使被提醒後仍持續使用隨意語氣,導致該名菲律賓籍男子心生不滿並逐漸激怒,成為事件導火線。
兩人隨後共謀,在客廳內對宋宇川臉部、頭部及身體多次拳打腳踢,並在停車場抓住其頭髮拖行,該名共犯甚至以扳手毆打其身體。之後,兩人將已意識混亂的被害人強行塞入車輛後車廂,移動至濱名湖附近後再度施暴,最終將其推入河中致死。
堀內為日菲混血,父親為日本人、母親為菲律賓人。熟識其童年的人表示,他小時候與父母及祖父母同住,父親為上班族,母親則在夜間飲食場所工作。祖父母過世後不久,便搬遷至濱松市。
至於共犯的菲律賓籍男子,友人表示他在小學高年級時從菲律賓來到日本,父母仍留在當地,他則寄住於日本親戚家中。初到日本時幾乎不會說日語,曾由同學協助學習。國中畢業後,其行為逐漸偏差,雖進入高中,但因就讀定時制或通訊制,白天時間較多,經常在濱松車站附近活動,並與類似背景的同伴逐漸形成群體。
堀內因殺人、監禁及傷害罪遭起訴,於2025年6月經裁員裁判(陪審制)在靜岡地方法院濱松支部被判處17年有期徒刑(檢方求刑18年)。
然而東京高等法院認定:「不想失去朋友的動機,對被害人而言只是自私的想法」,且「在明知被害人已陷入意識障礙的情況下仍容許將其推入湖中,顯示殺意程度甚高」,因此認定原判並無不當,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