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爆發集體請辭。8名由立法院推舉的審查委員,今(9日)聯名具函向立法院長韓國瑜請辭,主因是認為文化部長李遠在辦理本屆公視董事、監察人提名時,未遵循《公共電視法》立法精神,也違反歷屆由國會不同政黨事前協商候選人名單的慣例,一再依個人意志辦理提名,導致審查任務難以妥適進行。
審查委員指出,公共電視屬於全體國民,並非任何政黨、部會或個人的工具,其公共性與獨立性,仰賴治理機構內部權力的分散與制衡。《公共電視法》明定,公視董事及監察人的選任,必須兼容不同黨派、族群及專業背景成員,並由國會依政黨比例推薦組成審查委員會,且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高門檻審查機制通過,目的就是要求行政部門在提名前,應踐行多元諮商程序。
請辭函也提到,歷屆公視董事會之所以能順利組成,關鍵在於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名單皆先經政黨協商產生。然而,文化部此次辦理第八屆公視董事、監察人提名,卻未循此例。審查委員表示,他們在第一次審查會時,就已公開提醒文化部,後續提名應先進行跨黨協商、廣泛徵詢多元意見;但李遠「置若罔聞」,仍依個人判斷評估全部候選人適任性,進而造成明顯審查障礙,因此認定這次提名程序欠缺正當性,不僅不符《公視法》立法精神,也違反歷屆慣例。
這份請辭函由吳永乾、羅國俊、廖元豪、董保城、馬詠睿、許良源、潘祖蔭、杜聖聰等8名審查委員共同具名。函中指出,在多次提醒文化部調整提名作業方式卻始終未見改善後,委員們認為後續審查已難以順利推進,因此決定集體請辭,以表明立場並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