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屆公視董監事審查再生波折。文化部原訂16日召開第2次審查會,不過8名在野黨推舉的審查委員,在先前主張延後審查、廣納各政黨對候選名單意見後,今天(9日)反倒向立法院提出集體請辭。對此,文化部回應,先前考量程序公平,才重新調整會議時間,未料這份善意卻是「用真心換來絕情」;同時再次喊話,盼在野黨推舉的審查委員回到審查會議。
針對審查委員提到應進行政黨協商,文化部說明,通盤檢視《公共電視法》全文,49條條文中並沒有任何一條明文規定,提名程序必須經過「政黨協商」。文化部進一步質疑,對於委員一再援引所謂「往例」,若這真是可行慣例,為何過去第5屆公視董事歷經5次選任、第7屆也經過3次審查,整體程序都拖上近千天;若再往前看中選會的人事案例,協商後的結果如何,社會大眾其實都看得很清楚。文化部直言,這不是所謂的政黨協商,而是「政治勒索與綁架」。
文化部表示,這次提出的候選名單,已是在廣泛徵詢各界意見後所整理出的最佳方案。從目前提名的10位候選人來看,無論是專業背景、族群代表性、年齡層分布、多元性,或社會公信力等面向,都可說是相當具代表性的優秀人選,因此反問外界,何來將名單視為「個人私器」之說。
文化部也提到,在3月中進行審查委員會開會時間調查時,原本已確認1日出席人數達到法定開會門檻;但考量在野黨推舉的委員人數低於執政黨,為求程序更公平,文化部又重新進行時間調查,並改定於16日舉行審查會議,惟原本出於善意作出的安排,最終換來的卻是「用真心換來絕情」。
文化部強調,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一旦由立法院各黨派推舉產生,就已被賦予代表社會公正人士、審查公共媒體董監事人選的重要責任。既然各政黨都認為自己推舉的委員具備社會公信力,那麼受推舉者就應依其被賦予的職責與義務履行審查工作,而不應選擇逃避。
文化部也再次呼籲,在野黨推舉的第8屆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應勇於承擔被賦予的責任,回到審查會議現場,針對目前提出的候選人名單進行實質審查,才不致辜負社會各界的期待與託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