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陳姓電台主持人與劉姓、李姓公司負責人等4人,訂購大批冬蟲夏草、激素等產品,在電台節目中販賣,並鼓吹醫療效能,遭嘉義縣衛生局裁罰,於是4次行賄嘉義縣議長張明達香奈兒球鞋、Dior帽子及LV襯衫、帽子等,張明達再向衛生局施壓降低罰鍰,新北地檢署今(10)日依貪污等罪嫌起訴張明達及陳姓主持人等共5人。
檢方調查,陳某及劉姓、2名李姓公司負責人見現代民眾多存有慢性病,認有機可趁,訂購了冬蟲夏草等並無醫療效能的食品,由陳某在電台節目中以具醫療效能等相關內容,推銷這些商品。
劉、陳等人為得將這些食品順利為外售出以獲利,而以劉某公司向電台、電視業者購買時段以委播陳某主持的節目,相關節目內容並多次經中央及地方衛生機關監錄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而移由嘉義縣政府衛生局裁處罰鍰。
劉、陳2人考量嘉義縣政府衛生局相關承辦人業已告知,違規案件前均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裁罰,1件 裁處罰鍰最低4萬元,但是為配合中央政策督導,將有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裁罰,1件裁處罰鍰最低60萬元的情形。
且自114年4月29日起,電台、電視業者又多次告知2人中央及地方衛生機關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為由,請業者提供陳某等節目的委播者資料,因而知悉他們有多筆違規案件將遭裁罰。
陳、劉2人為免尚未裁罰之違規案件遭裁處高額罰鍰,先由陳某於114年6月3 日購買價格4萬2900元香奈兒牌球鞋1雙,寄至張明達住居所;於同月16日由劉某購買Dior價格2萬7500元帽子1頂,並於同月29日至嘉義縣朴子市與張明達餐敘時贈送與張明達收受,後因尺寸不合,經張明達寄回。
再由陳某另於同年7月9日購買Dior價格2萬3500元的帽子1頂,寄到張明達的住居所;於同年7月9日陳某購買2萬5300元的LV帽子1頂,寄到至張明達住居所;114年7月24日陳某再購買4萬200元的LV襯衫1件,由劉某於7月28 日餐敘時贈送予張明達收受。
劉、陳2人請託張明達利用議員職權對衛生局所提出之預算及議案進行審查時所具備之實質影響力,向嘉義縣政府衛生局人員施壓降低他們所涉違規案件裁罰罰鍰。
檢方起訴張明達貪污,但因嘉義縣政府衛生局雖受張明達施壓,降低陳、劉等違規案件裁處罰鍰,卻難認降低罰緩即屬於法有違,從而基於「罪證有疑、惟利被告」之法理,以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嫌起訴張明達。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