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方近期偵破一起利用實體店面掩護的虛擬貨幣詐騙案。高市刑大偵四隊與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台東縣刑大於溯源毒品案時,意外揪出以35歲羅姓及31歲丁姓嫌犯為首的詐欺集團。該集團在三民區一帶開設虛擬貨幣實體店面,並於左營區高級住宅大樓承租水房,藉由實體門市的合法表象降低被害人戒心。
歷經專案小組數月持續跟監蒐證,循線找到羅姓犯嫌等人在高雄左營區租用之住宅大樓,且該址出入人員複雜,經警方研判羅姓主嫌等人為規避警方查緝,專挑門禁森嚴之高級住宅大樓設置詐欺水房,並以豪華車輛代步出入,從事詐欺犯罪之嫌疑重大,隨即報請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於去(114)年3月起至今(115)年初持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陸續發動6波搜索,共查獲羅姓犯嫌等10人到案,分別從事假投資詐騙不法所得之收款、洗錢、招募等工作,經過清查溯源發現,該詐欺集團有高達數百萬USDT的幣流,洗錢金額高達新台幣1億元,共查扣虛擬貨幣冷錢包、點鈔機、手機、監視器、USB隨身碟、贓款及高級車輛等犯罪證物,詢後全案依詐欺等罪嫌移送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該詐欺集團以羅姓主嫌(35歲) 及丁姓主嫌(31歲)為首,先至柬埔寨地區之境外機房與機房首腦斡旋合作後,回國出資成立詐欺水房,並由許姓犯嫌(23歲)擔任車手控盤,負責招募車手並指派車手與被害客人面交詐騙款項或由旗下車手至虛擬貨幣實體店面(三民區一帶)擔任假幣商向被害人收取詐騙款項,待不法款項均交付後,遂由羅姓及丁姓主嫌以自身所有之虛擬貨幣打款至被害人電子錢包,以此交易手法掩蓋非法,境外機房成員再以話術誘使被害人打款至機房首腦所有之電子錢包,終致被害人無法領回投資之金額。本案之詐欺犯罪行為雖以實體虛擬貨幣店面之形式交易,企圖掩飾詐欺之犯行,仍在警鍥而不捨的努力下,一舉破獲。
警方於114年度核定詐欺集團並查扣之虛擬貨幣不法所得換算共計新台幣7,229萬餘元,另今(115)年度截至目前為止已查扣虛擬貨幣不法所得換算新台幣943萬餘元,部分是類案件在警方鍥而不捨的努力下,總計協助返還被害人虛擬資產換算新台幣63萬餘元。詐欺查緝表現上,本局於114年度執行共4波「 全國同步打擊詐欺專案行動」分別在第3波的查扣不法利得、土地及房產數及第4波的詐欺集團件數、犯嫌人數等項目在各縣市績效評比中脫穎而出,獲得第一名的殊榮。
警方呼籲,此類詐騙手法特別之處在於詐騙集團利用實體門市作為掩護,讓被害人放下戒心,一旦民眾信以為真,就可能被騙得血本無歸。提醒民眾,依現行「洗錢防制法」規定,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業者若未向主管機關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者,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合法虛擬資產服務商提供服務時,亦「 不得以現金方式」向客戶收取款項,須以可留存金流軌跡之轉帳方式進行。如民眾遇到非合規名單之虛擬資產服務商(假幣商),或聲稱可提供現金面交服務或要求民眾將交易款項匯至個人帳戶者,該業者除已涉及非法經營之刑事責任外,相關交易極有可能涉及詐騙,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任何看似合法的管道可能都會成為詐騙集團洗錢並製造金流斷點的利器。
警方強調,如有任何有關虛擬資產投資之疑慮,請遵循 「防詐三要原則:1要冷靜、2要查證、3要報警」及「反詐5不原則:1不接(陌生來電)、2不聽(投資明牌)、3不點(未知連結)、4不傳(個人資料)、5不信(可疑資訊)」;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面對虛擬貨幣投資,務必提高警覺,避免落入詐騙陷阱,切勿因貪圖一時高報酬利潤,而後悔莫及。
延伸閱讀
影/永康印度料理店大火 情趣用品店、香舖店慘遭波及
影/回天乏術!台84線重大車禍「男子拋飛橋下傷重不治」
嘉義恐怖「民宅爆炸」!秒陷火海1人燒燙傷送醫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