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收賄與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地院今天(14日)宣判,合併應執行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陳歐珀妻子徐慧諭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仍可上訴,北檢表示將待收受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對此,民進黨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並將依規定移送廉政會處理。
本案源於陳歐珀2023年捲入im.B吸金案風波,當時被指收受主嫌無償提供辦公室與座車,隨後退出連任,之後再遭檢舉於立委任內長期收賄。檢方查出,陳自2016年起聘任洪文宗及前民進黨副秘書長許仁圖為國會辦公室特別顧問,實際薪資卻由聯興國際物流董事長洪英正代為支付,每月5萬元,並透過其掌控的建信理貨行、港協理貨公司以「顧問費」名義出帳,至2023年7月累計支付413萬5922元。
檢方認定,陳歐珀在收受洪英正變相賄賂期間,利用立委職權推動對洪英正與聯興公司有利措施,包括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開招募案、調降港區土地租金及納入疫情紓困方案等。此外,聯興公司設於基隆港的橋式起重機2018年遭德國籍貨輪撞壞後,陳以立院交通委員會會議主席身分,推動《商港法》修法,將未賠償損壞民營設施者納入限制作業或進出港範圍。
另方面,陳歐珀2018年接受租賃業者蕭明仁、王世璋、薛蓬生與吳大鴻陳情,在立法院召開協調會,促使交通部暫緩施行裁罰租賃業者違法攬客行為的《統一裁量基準》,並於同年收受業者50萬元現金賄款。檢方指出,陳透過洪文宗收受款項,並由勁宜蘭發展協會開立捐款收據掩飾收賄。其妻徐慧諭則被控挪用勁宜蘭發展協會110萬元公款,遭台北地檢署依收賄、公益侵占等罪嫌起訴。
北檢去年8月28日依不違背職務收賄、利用職務機會詐財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歐珀,並指其身為立委多年卻護航業者收賄,敗壞官箴,求處24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對徐慧諭則求刑8年8月。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陳歐珀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徐慧諭4年6月、褫奪公權3年;洪文宗因過世,公訴不受理。全案仍可上訴,後續發展備受關注。
對此,民進黨回應,尊重司法判決,本黨也將依規定,將本案送廉政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