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適銘/臺北市政府參事
「第13屆國際綠色智慧交通暨第1屆亞太道路收費國際高峰論壇」於4月16日舉行,邀請各國智慧運輸系統(ITS)協會理事長來台,舉行亞太道路收費聯盟簽約儀式,在既有成員包括台灣、印度、泰國、紐西蘭代表見證下,迎接馬來西亞與新加坡加入,強化道路收費制度願景與協作。交通部高公局陳文瑞局長應邀分享,提到國道計程收費(ETC)智慧系統成果已成為推動「新南向政策」重要亮點。本次論壇是由FETC與台灣ITS協會等單位共同主辦。
本次論壇主題之一「形塑未來道路收費制度(Designing RUC System in the
Future)」,筆者受邀主持時指出ETC國道通行費收取年約230億元,扣除支付委辦費後留供總長度1062公里國道基金使用。至於總長度2萬1826公里的各種公路,交通部藉收取年約480億元汽燃費供地方政府道路養護。國外大都採燃料稅費隨油徵收,我國汽燃費是隨車徵收與實際行駛距離無關。另近期公路法第27條修正,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對不用加油之電動車,亦有法源得以收取使用費。
奧地利籍GNSS顧問公司創辦人Norbert Schindler會中報告提出,歐洲大多數國家對於里程收費都採全球衛星導航系統(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GNSS),且已從大貨車逐漸擴展至轎車收費。像是捷克改採GNSS不受原鷹架(Gantry)限制,收費路段從原本總長度1,500 km擴增到2,800 km,事半功倍;新加坡ITS協會理事長Howie Sim指出新加坡ERP 2.0 將取代原第一代ERP,改採GNSS技術,無需實體鷹架即可實現更靈活的擁塞管理;資策會軟體技術研究院蒙以亨院長,指出我國eTag是點對點被動紀錄,無法捕捉連續車輛行駛軌跡,若要在所有平面道路增設鷹架以實施里程費,實務上不可行且成本過高,建議應用5G C-V2X蜂巢式車聯網與SDM軟體定義移動,將道路使用費從既有基礎設施融資提升到空間治理。
筆者三月間曾受邀到歐洲布魯塞爾舉辦的道路使用費(Road User Charging)研討會分享,了解到國際趨勢像是英國2028年將對電車里程收費;冰島對包含機車等全面里程收費;美國奧勒岡、猶他、維吉尼亞州早已就電車採自願性里程收費取代固定註冊費,夏威夷2033年適用所有車種;紐西蘭先對電車,預計2027年就所有車種全面實施。此次主持論壇進一步詢問幾位國外專家,像是波蘭轎車通行費大多選擇手機衛星,但是否有藉關閉通訊或手機沒電,以逃避衛星追蹤計費?衛星是否有追蹤隱私疑慮?新加坡改採ERP2.0收費範圍是否類似捷克,擴大增加使用費收入?
Norbert回應歐美許多車站沒有收費員,但會不定期抽查,如逃票須面臨罰款,可供道路使用費收取參考,且GNSS可以只抓取總里程長度而非location位置,以避免追蹤疑慮。Howie則回應新加坡ERP設計初衷就是降低市區擁擠,但有心人士還是可能避開鷹架(約90個)路段;ERP2.0改採GNSS後無實體鷹架限制,上述問題不復存在,且更有利於行車大數據智慧運輸ITS加值應用,另新加坡政府出發點也不是藉此增加稅費收入為出發點。
因應上述公路法修正未來將電車納入,筆者建議不妨參考上述國際間做法,並解開民眾對衛星追蹤行蹤疑慮,讓道路使用費從既有基礎設施融資提升到空間治理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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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Pngtree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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