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中打中心偵6隊破獲跨縣市「投資股票、土地融資、再加碼騙財」一條龍詐騙集團,共逮捕陳姓主嫌、黃姓與林姓貸款掮客以及羅姓地政士等31人;並查扣2處不動產、1輛保時捷、大批手機與現金等贓證物,獲利超過上億元,全案經警方偵訊後依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中打中心偵6隊表示,透過分析「165反詐騙資料庫」,發現有多名被害者遭詐團以「投資股票」名義詐騙,在假投資平臺投入資金後,再誘騙「被害者」向特定「融資代辦」人員申辦房產抵押貸款,以求加碼獲利;在扣除高額利息、代書費、服務費及虛設名目「土地增值稅」後,實拿現金還不到8成,經悉數交付給詐團車手,導致血本無歸,還得背負大批債務;經初步清查共計至少有10名被害者遭相同手法詐騙,財損金額高達1億2千多萬,影響民眾財產甚鉅。
全案經專案小組調查後,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偵辦,掌握相關涉案事證後,從去年到今年(115年),發動4波查緝行動,循線查獲控盤陳姓主嫌、貸款掮客、羅姓地政士、金主、收水車手及轉帳犯嫌等共31人到案;為確保被害民眾房產權益,還向臺中地院聲請裁定扣押被害者設定抵押的2處不動產(市值約3,360萬元)。
經警方調查發現,陳姓主嫌與境外詐團勾結,取得被害者名單及聯繫後,暗中指示黃姓掮客尋覓地下金主出資,在由「羅姓地政士」負責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指揮林姓掮客向被害人收取各項高額費用,事後更向詐團收取貸款金額10%作為回扣,從中謀取不法利益;全案經警分偵訊後,依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擴大偵辦。(李河錫報導)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這篇文章 一次受騙剝多次皮! 刑事局中打破獲地政士融資詐騙集團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