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監理站與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於本月21日上午,在大村鄉執行監警聯合路邊安全檢查勤務,強化交通秩序與用路安全。執法人員在攔檢過程中,查獲1輛機車因未投保強制險遭註銷牌照,仍違規行駛於道路上,當場依法舉發並移置保管。
彰化監理站站長黃建興表示,汽機車強制險是保障用路人安全的重要制度。未依規定投保者,依車種類型處以不同罰鍰:汽車為新臺幣3,000元至15,000元,機車為1,500元至3,000元,微型電動二輪車則為750元至1,500元;若未投保又發生事故,罰鍰將提高至9,000元至32,000元,且肇事者須自行負擔賠償責任,恐面臨沉重財務負擔。
現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製單舉發,並立即聯繫拖吊單位將車輛移置保管,同時扣繳已註銷之牌照;後續也將針對該車輛違規使用期間追繳相關稅費。
彰化監理站提醒,車輛一旦遭註銷牌照,應儘速向監理機關繳回號牌,不得再行駛或停放道路。若有重新使用需求,須於註銷滿6個月後,經檢驗合格始得重新申請領牌上路。違規上路除處3,600元至10,800元罰鍰外,車輛亦將當場移置保管並扣牌,並追繳期間相關稅費。民眾如需查詢車輛牌照狀態,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查詢,以免因一時疏忽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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