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藝人王大陸懷疑找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閃兵被坑,於是透過車商小開游翔閔、四海幫海英堂主陳子俊,找上時任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幫查陳男個資;王的女友闕沐軒遭詐欺400餘萬元,王大陸為替女友討公道,成立微信群組「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並涉嫌將潘男個資交給游男以此追債,新北地院今(22)日宣判,劉居榮被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1年4月;王大陸及其女友闕沐軒等,分別被依違反個資法判刑3到6月,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王大陸因免役之事認遭告訴人陳志明詐欺,遂尋求被告游翔閔協助。游翔閔於114年2月13日聯繫時任台北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之被告劉居榮報案。
劉居榮明知警政系統僅限公務使用,竟基於公務員登載不實準文書及洩漏國防以外秘密之犯意,於公務電腦登入「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虛偽登載「協助偵辦員警洩密案」之不實查詢事由,查詢陳志明之個人資料,並以手機拍攝個資畫面後,透過LINE傳送洩漏予游翔閔。
王大陸之女友即被告闕沐軒,遭潘男詐欺400餘萬元,因潘男入監未依約賠償,王大陸遂於113年11月28日成立微信群組「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邀集闕沐軒、游翔閔加入向潘男及其親屬討債。
游翔閔輾轉委託被告陳子俊及「阿垚」、「阿文」、「春兄」等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人士協助。先由闕沐軒先提供含潘男個資之判決書照片給游翔閔,再由陳子俊向徵信業者購入潘男親屬個資,透過「阿文」、「春兄」取得潘男親屬個資紙條,游翔閔分別於113年12月2日及114年1月19日層轉回報至該微信群組,利用取得的潘男及其親屬個資,委由不詳人士至家屬住處及去電催討債務。
合議庭審酌被告劉居榮身為職司犯罪偵查之警務主管,本應知法守法、公私分明,竟以登載不實方式查詢並洩漏應保密之個人資料,不僅損害警政機關系統管理之正確性,更嚴重戕害人民對公權力之信任。
合議庭考量劉居榮前無犯罪紀錄之良好素行、犯後僅坦承部分犯行之態度,暨其犯罪動機、手段、未有後續其他非法行為,以及其智識程度與需扶養家屬之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1年4月。
至於王大陸等被告,合議庭認被告等人不思以合法正當途徑處理債務糾紛,竟非法蒐集、利用與債務無關之親屬個人資料進行催討,對他人隱私與生活造成侵害,所為實屬不該。
考量被告游翔閔、陳子俊等已與被害人潘男達成調解並為賠償;而被告王大陸無和解意願、被告闕沐軒迄今尚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另參酌各被告之素行,並綜合考量他們的犯罪動機、參與程度、分擔行為、犯後坦承或否認之態度,暨各自之智識程度、職業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就被告王大陸、闕沐軒各量處有期徒刑6月,被告游翔閔等各量處有期徒刑3月,並均諭知得易科罰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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