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躲在臉書的保護傘下,不指名道姓的罵人就沒事嗎?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梁姓女子與徐姓男子在網路對話時起衝突,梁姓女子便在臉書PO出「好加在,我身邊沒有這種87」等文字,徐男不滿便報警提告。
儘管梁女偵訊時強調「87」是自己的口頭禪,但台南地院認為該文客觀上是對徐男給予極度負面評價,且該文能讓臉書好友看見,使徐男的名譽受貶,依公然侮辱罪論刑。
類似事件不只一件,去年戴姓男子也在臉書與藍姓男子起爭執,戴男便在臉書以「龜蛋」辱罵對方,莊男憤而提告,士林地檢署也已事證明確予以起訴,雖然待男狡辯,但法官不僅根據留言,還以照片比對查證,判他有罪。
而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今年六月,彰化縣郭姓女子因與陳姓女子有過節,不僅經常在LINE裡像友人辱罵陳女,甚至將對話截圖上傳臉書,內容包括「醜女又肥又短」、「金錢豹也有這麼醜的喔」等辱罵字眼,並張貼陳女照片,陳女得知後憤而提告。
法官認定照片及截圖文字敘述便可使觀看者認定辱罵對象為陳女,因而判處郭姓女子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