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案引發食安風暴,台中地檢署歷經47天偵辦後偵結,針對中聯余姓總經理、陳姓廠長及泰山企業前後任總經理等15人,以及中聯、福壽、福懋、泰山4間法人公司提起公訴,中聯2位高層與泰山前後任總經理遭裁定接續羈押禁見。

台中地方法院18日再度針對中聯毒油苯駢芘超標案開庭,地檢署歷經47天調查及大規模搜索後偵結,以違反食安法起訴中聯油脂余姓總經理、陳姓廠長等15人,並對中聯、福壽、福懋、泰山4間法人公司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中聯油脂使用熱損粒比例偏高的巴西黃豆製油,並將原料管制標準由0.5%放寬至5%,公司高層明知檢驗異常,卻未立即改善製程、通報及回收,直到6月30日才進行通報。問題沙拉油共有7批,合計8478.88公噸,流向福壽、福懋及泰山進行分裝、調合或販售。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毓珮表示,均請法院就食安法第49條第1、2項罪嫌,分處法定刑最重之7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000萬元;就詐欺部分,量處法定刑最重之7年或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0萬元或50萬元。

檢方調查認為,相關犯罪不法所得合計約8億8700多萬元,已依法向法院申請宣告沒收及追徵。羈押庭法官則裁定,中聯油脂余姓總經理、陳姓廠長,以及泰山企業前任沈姓總經理與現任蔡姓總經理,接續羈押禁見。

【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