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亂丟鋰電池「沒電」仍可能起火!高雄環保局示警:3大NG行為恐釀火災
【創新聞記者 李堂安/高雄 報導】鋰電池已廣泛使用於手機、筆電、行動電源、電動工具及各類3C電子產品,雖然為日常生活帶來便利,卻也潛藏起火風險。高雄市環保局提醒,鋰電池即使產品已無法正常使用,電池內部仍可能存有殘餘電力,一旦受到擠壓、碰撞或短路,可能瞬間產生高溫,甚至引發火災,因此從日常使用、廢棄回收到後端處理,都不能輕忽。
環保局表示,鋰電池使用範圍相當廣泛,從民眾每天使用的手機、筆記型電腦,到行動電源、電動工具及其他電子產品,都可能內含鋰電池。近年疑似因鋰電池異常引發的火警事件時有所聞,因此鋰電池安全不能只注意「怎麼回收」,使用過程及電池廢棄後的處理方式同樣重要。
首先,在日常使用方面,民眾應使用原廠或符合產品規格的充電器及充電設備,避免使用來路不明或規格不符的充電設備,也不要讓鋰電池產品長時間持續充電。若發現電池出現外觀破損、膨脹、異常發熱等情況,更應立即停止使用,避免持續充電或自行拆解,以降低發生短路及熱失控的風險。
其次,廢棄鋰電池不能直接當成一般垃圾處理。環保局指出,鋰電池即使已經「沒電」或產品已經無法正常使用,電池內部仍可能殘留電力,如果遭到擠壓、刺穿或與其他金屬物品接觸造成短路,仍可能產生高溫。
因此,民眾處理廢棄鋰電池時,應落實「分類、絕緣、回收」3大原則,避免與一般垃圾或其他金屬物品混放。若電池已經出現膨脹、破裂、漏液、異常發熱、異味或冒煙等異常狀況,更不能自行拆解、擠壓、剪斷或繼續使用,也不應直接投入垃圾桶或一般回收物,應交由具備相關處理能力的專業管道處理。
環保局也提醒回收端業者,回收場及資源回收作業人員應強化鋰電池辨識、分類分流及暫存管理,避免不同類型電池或大量鋰電池集中堆置,並做好相關安全措施。一旦發現電池出現異常狀況,應立即採取適當處置,避免火勢擴大。
此外,回收及處理場所也應透過日常巡查與異常監測,掌握電池暫存環境及狀態,若出現異常發熱、冒煙等情況,及早發現就能爭取火災初期的處置時間,降低災害損失。
環保局強調,鋰電池安全是一條從「使用端、回收端到處理端」的完整安全鏈,不能只靠其中一個環節把關。民眾應從日常使用習慣做起,選擇合格充電設備,發現異常電池立即停用;電池廢棄後則應妥善分類、絕緣並交付回收,避免因錯誤處理造成短路及火災。
環保局呼籲,鋰電池體積雖小,但一旦發生熱失控,可能迅速產生高溫甚至引發火災,民眾切勿因「只是小電池」而掉以輕心。透過正確使用、妥善回收及安全處理,才能共同降低鋰電池造成火災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