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雲云科技董事長曾志新涉於2025年在公司內持刀刺殺技術長梁男9刀致死,依殺人罪起訴並羈押中。曾志新在審理期間認罪並落淚求情,稱因不滿梁男說公司壞話並羞辱他,才「犯下人生最大錯誤」。檢方認為其仍將責任歸咎於被害人,建請判處無期徒刑;辯方則主張其因壓力崩潰犯案,並非預謀行兇,請求判刑10年。台北地院採國民法官參審,今天(30日)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雲云前董座曾志新暴怒刺死梁姓技術長

 
判決指出,曾志新與梁男因產品發展方向長期歧見,衝突逐步升高。曾主張「小步快跑」優化產品,邊推出新功能邊修正問題;梁男則認為系統需全面重構,雙方意見分歧擴大。2024年間,曾志新停止梁男主導專案,並將其排除於管理群組外,之後又因有網路匿名貼文質疑公司產品與經營,懷疑其與梁男有關,情緒持續累積。
 
2025年2月,梁男認為與曾男溝通無效反遭羞辱,主動請辭,曾男則到賣場購買全長31公分、刃長19公分的主廚刀藏於辦公室;至3月7日離職面談時,曾男因不滿梁男離職信中提及「霸凌員工的董事長」、「不好的老闆」,認為遭羞辱,遂持刀從背後攻擊,梁男逃離未果,身中9刀傷重不治。曾志新事後自殘獲救,出院後遭羈押,並於去年6月被依殺人罪起訴。
 

梁男遺孀與曾志新民事和解 仍無法諒解

 
檢方指出,梁男在毫無防備下遭攻擊,甚至來不及與家人道別,曾志新標榜公司文化為open mind,卻不容客觀批評,持刀背刺並持續攻擊,手段殘忍,且抄經文、寫道歉信,「只想表現自己有懺悔的樣子」,卻仍將責任歸咎於被害人,強調「自尊心不是殺人理由」,並指「職場不是戰場,更非私人刑場」,建請判處無期徒刑。
 
辯方則表示,殺人是不對的,無意替曾男犯錯找合理藉口,但反覆強調曾男並非冷血預謀,而是因「壓力瞬間崩潰」犯案,且匿名PO文也是霸凌,「每個人的角色都值得深思」。曾志新已以名下股票賠償被害人家屬,仍具復歸社會可能性,再犯風險低,建請判處殺人罪法定最低的10年徒刑,「不要熄滅最後一點微光,而是讓人重新看見希望」。
 
此外,梁男遺孀雖與曾志新達成民事和解,但仍不諒解其犯行,哽咽要求判處最重之刑;梁父表示不希望判死刑讓曾男「一死了之」,應讓其留在人間承擔後果;家屬委任律師則指出「死刑2字很沉重,但我要替家屬說」,請求判處死刑。合議庭審酌後採檢方見解,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後續將進入二審程序,仍待進一步審理。(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