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副分局長KTV合影引議 雲林警局澄清:屬公務互動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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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副分局長與涉案人家屬的合影畫面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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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澄清該合影發生於109年至110年間,當時為公務互動,並非不當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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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拍攝於一般餐飲KTV場所,並未違反警察風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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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偵辦全程由檢察官指揮,警方強調依法公正處理,不受外界影響。
相關人物:
何漢釗
【記者 蘇峯毅/雲林 報導】針對網路流傳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副分局長何漢釗與涉案人家屬黃美蘭女士於餐敘場合之合影畫面引發外界關注,雲林縣警察局12日發布澄清說明,強調相關影像拍攝時間為109年至110年間,屬過往公務互動情境,並無外界所指涉之不當情事。
雲林縣警察局指出,經調查該照片拍攝期間,何漢釗當時擔任北港分局第一組組長,負責業務範圍包含議會聯繫及警政業務推動;而黃美蘭女士當時則為雲林縣議員,雙方互動屬於公務往來及業務聯繫範疇,並非私人不當接觸或特殊關係。
警方進一步說明,相關畫面拍攝地點為一般複合式餐飲KTV場所,經查並無涉及不當場所情形,也未違反警察風紀規範,外界部分質疑與延伸解讀與事實不符。
針對目前社會關注之案件偵辦進度,雲林縣警察局表示,本案全程均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方秉持依法行政、毋枉毋縱原則辦理,強調不會因私人關係、地方人脈或任何身分背景影響案件調查與處理。
雲林縣警察局並強調,對於各類案件均將依法公正處理,並呼籲外界理性看待相關資訊,避免以片段影像或未經查證內容進行過度推論,以免影響偵查程序及警察機關形象與社會公信力。(照片/記者 蘇峯毅 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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