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兩名主任醫師楊孟寅和鄭文郁,分別擔任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及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

檢方調查發現,兩人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合作關係,在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三名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

案件於今年一月經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告發後,台中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偵辦。專案小組透過行動蒐證、調取手機通聯紀錄、檢視多份手術錄影畫面,並比對醫院手術排程、健保申報資料及病患病歷等相關事證,逐一釐清犯罪情節。

檢方查明,醫材廠商為確保銷售利潤,由三名廠商代表代替醫師執行手術勞務,相關公司並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予楊、鄭兩人,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的違法模式。

五人共同隱匿廠商代刀事實,利用不知情的醫院承辦人員向健保署申領診察費及手術費。同時未向病患如實告知手術過程中有不具醫師資格的廠商人員執行核心醫療行為,使病患陷於錯誤,進而支付高額自費醫材及手術費用。經查犯罪所得合計新台幣196萬7039元。

台中地檢署今日偵結起訴,認定楊孟寅等五人涉犯醫師法及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檢方特別指出,楊孟寅前已有執行醫師業務詐欺犯行經緩起訴處分紀錄,仍再犯本案,且犯罪情節重大,足認法治觀念薄弱。

兩名醫師身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受病患高度信任,竟罔顧病患生命安全,將高度專業且具不可逆風險的核心醫療行為委由不具醫師資格者執行,嚴重踐踏醫療尊嚴及病患權益,因此建請法院對楊孟寅和鄭文郁均予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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