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聖璋/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25歲陳姓男子今天(20日)凌晨1時許開車載著24歲陳姓友人,行經中西區府前路與永福路口時,車輛突然失控向右偏移,直接衝上人行道。警方到場處理時聞到濃濃酒味,經酒測確認駕駛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沒想到警方進一步盤查副駕駛座乘客時,男子神色慌張,甚至企圖以背誦身分證字號方式矇混過關,警方一查才發現他竟是判刑確定卻未報到服刑、遭法院發布通緝的逃犯,結果一場酒駕自撞意外,意外讓兩人雙雙落網。

台南市警第二分局博愛派出所所長梁植森表示,巡邏員警今天凌晨1時許發現一輛轎車自撞府前路與永福路口人行道,立即上前查看。警方與駕駛交談時,當場聞到明顯酒味,隨即對25歲陳姓駕駛實施酒測,確認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標準,當場依法處理。

警方在處理酒駕案件時,也依法對車內乘客進行身分確認。依現行規定,酒駕案件中,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在特定情況下也可能涉及連坐處罰,因此員警要求坐在副駕駛座的24歲陳姓男子出示身分證件。

沒想到,男子面對警方盤查時顯得相當緊張,眼神閃爍、神色慌張,並向警方表示自己沒有攜帶身分證,接著竟試圖透過背誦身分證字號的方式提供身分資料。

員警進一步利用警用隨身小電腦查詢比對,發現系統顯示的身分照片與眼前男子完全不同,當場察覺有異。警方追問「你背的是誰的資料?」男子見身分資料無法與本人相符,最終只好坦承自己的真實身分。

警方再次輸入男子提供的真實身分證字號查詢後,赫然發現他並非單純未攜帶證件,而是遭法院發布通緝的逃犯。

警方查出,這名24歲陳姓男子先前因妨害秩序案件遭法院判刑確定,但後續未依規定報到服刑,因此遭發布通緝。原本只是搭車同行,沒想到遇上駕駛酒駕自撞,警方進一步查身分後,竟讓他當場被查出通緝身分。

警方隨即將25歲酒駕駕駛及24歲通緝乘客一併逮捕。這起事故所幸僅造成車輛衝上人行道,並未造成駕駛、乘客或其他用路人受傷。

警方表示,案件經詢問調查後,將依相關公共危險、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24歲陳姓通緝犯則在警方依法處理後,另行解送歸案執行原有刑責。

警方也提醒,酒後駕車不僅可能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傷亡,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警方也會依法進行酒測及身分查核,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更不要企圖以他人身分資料規避警方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