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綠能公司3名主管(相片非當事人)涉利用職權向廠商收賄遭收押,台泥綠能已依規定予以免職,並將追究刑事責任與求償。(圖/台泥綠能提供)

(觀傳媒雲嘉南新聞)【記者 陳惲朋 /嘉義報導】台泥綠能公司王姓資深專案經理、莊姓總經理特助與謝姓副理暨工地主任等3名主管,涉嫌利用職權向廠商收取新台幣2000多萬元及美金100萬元等共逾5000萬元賄款,已遭台南地檢偵辦並收押。台泥綠能15日發聲明,指已依規定將該3名主管免職,並將追究相關人員涉背信等刑事責任,並針對損害公司權益、商譽部分進行求償。

台泥綠能針對相關人員涉嫌收受不當利益、損害公司權益,遭台南地檢署偵辦並羈押一事發聲明,表示公司已於6/15日依內部規定對在職人員予以免職處分,同時法務團隊配合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涉背信等刑事責任,並將就因此造成之公司財產損失、額外支出及商譽損害提出求償。

台泥綠能強調,若後續司法調查確認有合作廠商涉及違法行為,或違反雙方契約所約定之反貪腐及誠信經營條款,公司除終止合作關係外,亦將依契約約定追究違約責任,並請求懲罰性違約金及相關損害賠償,絕不寬貸。

台泥綠能指出,公司已於2025年11月主動向檢調機關提出告訴,請求進一步釐清相關案件事實及責任歸屬,並追查是否尚有其他人員或合作廠商涉入相關不法行為。感謝相關司法及調查機關積極偵辦本案,並將持續全力配合後續調查作業,以維護法治及企業誠信經營原則。

針對本案,台泥綠能表示,公司將藉由此次事件全面檢視採購規格制定、技術審查、供應商管理及內部稽核等制度,強化風險控管與監督機制,降低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可能性,持續提升公司治理及誠信經營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