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濕製程設備大廠、弘塑科技,是台積電CoWoS供應鏈廠商,因捲入關鍵技術疑似外流大陸,廠方對前總經理黃富源等人提告。新竹地檢署依營業秘密法等罪嫌偵辦,黃富源和陳姓男子被法官裁定以250萬元和15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後,二度發回更裁。檢方並提出新事證聲請羈押,新竹地院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後,裁定黃富源和陳姓男子羈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偵辦過程中發現案情有新進展,除了原先遭鎖定的黃富源及陳姓男子外,檢方另外約談另一名陳姓男子,並掌握新事證。檢方認為被告涉犯重嫌,且有串證、滅證之虞,檢方也聲請羈押禁見黃富源和陳姓男子。新竹地院法官在閱卷後,6日下午重開羈押庭,訊後法官裁定黃富源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另一名陳姓男子則以6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據了解,弘塑科技發現前總經理黃富源疑似涉及侵害營業秘密情事後,已循法律途徑向黃富源及陳姓男子提起告訴。新竹地檢署偵辦後,依涉犯營業秘密法及背信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一審法院原認為相關證物多已查扣,勾串共犯及證人的可能性降低,於3月28日裁定黃富源和陳姓男子分別以100萬元和8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檢方不服交保裁定提起抗告,二審智商法院審理後認為,原裁定仍有再行斟酌及補充調查必要,因此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更裁。新竹地院4月24日更裁,改裁定兩人分別以250萬元和150萬元交保,並維持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等強制處分。

新竹地檢署再度提出抗告,並提出新事證,第二次發回更裁,新竹地院6日傍晚改裁定黃富源羈押禁見外,陳姓男子也改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檢方掌握事證中,認為黃富源可能涉及將營業秘密下載、重製後存放於私人設備,並交由陳姓男子保管;而從相關通訊內容研判,陳姓男子疑似曾與他人聯繫並提供相關資訊,關鍵技術可能外流至大陸。(彭清仁報導)

警語:「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這篇文章 台積電合作夥伴「關鍵技術」外流 檢提新事證前總座等2人羈押禁見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