唾液快篩陽性直接逮捕 臺西警毒駕取締再加碼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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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西警分局配合警政署最新修正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全面提升毒駕查緝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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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唾液快篩執法制度自114年11月20日正式全面實施,快篩陽性者可當場逮捕並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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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上路的《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將毒駕公共危險罪納入「預防性羈押」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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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西分局統計已查獲20件毒駕案件,顯示唾液快篩執法已發揮成效。
相關組織:
臺西警分局
【記者 蘇峯毅/雲林 報導】為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及防制毒品危害,臺西警分局配合警政署最新修正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全面提升毒駕查緝強度,透過毒品唾液快篩執法,加強第一線即時辨識與取締能力,持續遏止毒駕行為發生。
警方表示,毒品唾液快篩執法制度自114年11月20日正式全面實施後,已成為現行打擊毒駕的重要工具。員警執行勤務時,若發現駕駛有精神異常、反應遲鈍、注意力不集中或行車不穩等情況,並伴隨疑似毒品或吸食器具,即可依法進行唾液快篩檢測。
根據5月13日正式施行的新制規範,只要駕駛人快篩結果呈陽性,警方即可依法當場舉發、移置保管車輛,並依現行犯程序逮捕駕駛人,帶返警察機關進一步採驗尿液及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警方指出,該制度可有效避免涉嫌毒駕者再次駕車上路,降低交通事故風險。
此外,5月15日修正上路的《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也將毒駕公共危險罪納入「預防性羈押」範疇。警方表示,若發現嫌疑人有反覆毒駕之虞,將主動建議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以防止再度危害社會安全。
臺西分局統計,目前已查獲20件毒駕案件,顯示毒品唾液快篩執法已發揮明顯成效。警方強調,未來將持續結合巡邏、路檢與專案勤務,加強查察酒駕及毒駕違規行為,透過強勢執法與科技輔助雙軌並行,全力維護民眾行車安全與社會秩序。(照片/記者 蘇峯毅 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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