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老宅延壽 30年以上可申請修繕補助
(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吳東林/嘉縣報導】行政院核定「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優先針對屋齡30年以上4至6樓公寓住宅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建築物,補助修繕室內外空間,包括管線修繕更新、建物立面修繕、屋頂防水、新增昇降設備及無障礙設備等,經適當修繕可強化老宅機能,讓長者可以在家安心養老,避免面臨換屋困擾。
老宅延壽補助對象為「屋齡30年以上、4至6樓公寓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的合法建物,申請作業程序可分為「修繕需求申請」、「修繕補助計畫申請」及「施工及請款」3階段。截至今年4月內政部已召開3次聯繫會報,嘉義縣政府辦理此專案的需求計畫書及工作計畫書已報送內政部審查核定,目前各縣市政府正等待內政部核定後,後續辦理地方服務團之採購案,由地方政府服務團隊提供專業評估、方案建議及申請文件輔導。
該計畫推動期程至116年12月31日止,嘉義縣政府完成相關採購行政作業程序後將公告受理,後續將委託服務團隊辦理老宅延壽政策說明會。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內政部諮詢專線02-7701-9919,也能前往「都市更新入口網-老宅延壽專區」(https://twur.nlma.gov.tw/zh/theme/main/65)查詢最新資訊。或電洽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使用管理科05-3620123分機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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