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殺人 該嚴懲還是矯治?走進割頸案背後:修法爭論、輔導系統現裂縫|台灣兒少黑夜 破碎防護網
2023年年底,震驚全台的國中生割頸案,被害者父母至今無法走出喪子之痛,社會也掀起要求修少事法,嚴懲惡性重大少年的聲浪,2026年5月,司法院通過少事法修正草案,當中包括提高重大刑案少年犯假釋門檻等等;而根據刑事局統計,少年犯罪嫌疑人數,近年來持續攀升,從2021年的9千多人,到2025年已超過1萬5千人,涉案類別第一名,都是詐欺,但另一方面,全國負責調查與輔導少年的調保官,只有259人,平均每人必須負責近58個個案,案量壓力大,就很難高密度的會面與溝通,台灣面臨少年犯罪增加,矯治資源卻跟不上,TVBS訪問被害人家屬、矯正學校、觸法少年、法官與學者,多面向探討少事法背後的理念與爭議,和少年矯正制度的困境。
2023年12月25日,一名15歲國中生在校園內遭同學持彈簧刀刺死,這起震驚社會的割頸案,不僅讓被害人家屬承受喪子之痛,更引發各界對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否過度保護未成年犯罪者的激烈討論。司法院於2026年5月22日通過少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調整假釋制度與前案紀錄塗銷標準,試圖在保護少年與維護社會安全間取得平衡。
被害人的父母至今仍無法走出傷痛。楊爸爸表示,兒子走後,他的手機仍每天充電,當思念滿溢時會傳訊給兒子,寫著「對不起,爸爸沒有照顧好你」。他回憶,兒子非常貼心,總會主動幫忙家裡的事,而自己一直教導他承諾別人的事一定要做好,沒想到兒子擔任風紀股長維持教室秩序,竟因此遭遇不測。楊媽媽則難以置信,為何傷害一個人可以嚴重到相驗時整個胸腔都要解剖開來,強調他們是送孩子去學校上課,不是送他去戰場。
對於訴訟過程,楊爸爸指出,法官當場告知加害者與教唆者,開了兩次庭都沒有看過他們道歉。楊媽媽更質疑,當加害者以凶殘方式殺人後,少事法卻一直對被害人家屬強調要讓他回歸社會,她要求的是公平,希望被害者的生命也能被回歸。
這起案件也讓修復式司法的執行方式受到檢視。長期關注修復式司法的雲林地方法院法官王子榮表示,修復式司法非常在意法庭上雙方情緒的覺察,實務上有些方式是在加害人已經在執行刑責、為案件負起責任時,才啟動修復式司法。他認為法界非常需要細膩的語言和情境訓練,否則很容易造成二次傷害。
少年司法的核心理念與一般刑事司法截然不同。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一條明定,是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著眼點在於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容易受家庭失能、偏差同儕、創傷經驗等影響。目前規定對未成年人不得處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上限15年。
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黃鼎軒表示,如果在少年法中嚴懲少年,對國家來說是最簡單的,只要修法就結束,但如何讓少年在負起責任之外,在矯治過程中能重返社會不再犯罪,才是關鍵。他認為少事法的目標是希望改變少年,讓他知道沒有被放棄,幫助他未來不變為成人犯,拉長遠來看是為了整體社會安全。
三所矯正學校塞爆!校長嘆:地板都算床位
在矯正教育現場,台灣唯一收容觸犯重大刑事案件少年的明陽中學,校長涂志宏直言國家給的資源實在不足。他指出,其他矯正學校如敦品、誠正、勵志,目前法定容留人數都已超過,寢室裡的地板都算床位,因為人數太多太擁擠,光處理惡劣環境下產生的壓力,很難再實行其他教育作為。涂志宏認為有必要再蓋第五所矯正學校。
少年犯近5年增多 調保官1人扛58案
根據刑事局數據,少年犯罪嫌疑人數從110年、111年的9千多人,112年破萬,113年達11277人,114年更來到15084人,近5年涉案類別第一名都是詐欺。然而協助法院的少年調查官與保護官人力嚴重不足,根據司法院統計,截至115年4月,全國少年調查官134人、少年保護官107人、主任調查保護官18人,加起來才259人,平均一位調保官要負擔近58個個案。
司法院通過的少事法修正草案,調整少年假釋制度建立分級門檻,重大刑案執行期必須超過二分之一才有機會假釋;前案紀錄塗銷標準也採分級制,少年刑事案件分為1年、3年與5年的觀察期,少年保護事件則有1年、2年和3年的觀察期,在少年滿21歲才能塗銷。黃鼎軒認為,若一律修改塗銷條件,可能影響最大多數財產犯罪的微罪少年,這些少年要等到21歲紀錄才會被塗銷,若想工作可能被雇主發現前案紀錄而找不到工作,最後可能只能接受黑道提供的快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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