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監察院存廢、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及憲政改革近期再度成為朝野攻防焦點。立法委員林月琴今(26)日偕同立委陳培瑜、范雲,以及台灣兒童權益聯盟、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兒少及人權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監察院改革可以討論、監委人事可以嚴格審查,但不應因長期延宕或政治因素,影響國家人權委員會正常運作,造成台灣人權保障出現空窗。

林月琴表示,國家人權委員會並非監察院內的一般行政單位,也不應成為監察院存廢討論的附屬議題,人權會是台灣依據《巴黎原則》精神、回應國際人權標準,歷經人權團體20多年倡議及政府共同努力所建立的重要人權監督機制。若因監察委員人事卡關,影響人權會組成、決策及正常運作,將使台灣的人權制度受到政治攻防衝擊。

陳培瑜表示,監察院及考試院存廢應一併納入修憲程序,在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充分討論,在完成修憲及國人複決之前,監察院及考試院仍是依法存在的憲政機關,朝野不應透過人事同意權、預算或其他方式,使憲政機關及其所屬組織無法正常運作。

林月琴指出,社會既然正討論監察院改革,也應同步思考國家人權委員會未來如何承接相關職能,以及建立兒童獨立監察機制。她表示,由於兒童沒有投票權,意見較難進入公共決策,受到權益侵害時也較不易透過司法救濟,因此需要設立兒童獨立監察使,作為制度中的獨立守門人。

林月琴表示,從《兩公約》到《兒童權利公約》,歷次國家人權審查均建議台灣持續強化獨立國家人權機構,今年兩公約第4次國際審查也關注國家人權委員會面臨制度、預算及人力限制。她認為,台灣若持續宣示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就不應讓依巴黎原則設立的人權機構受到削弱。

林月琴最後提出3項訴求,包括立法院可嚴審監察委員人事,但不應以長期延宕方式癱瘓國家人權委員會;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人事、制度、預算及調查權應受到充分保障;以及立法院應與民間專家共同啟動兒童獨立監察使或兒少權利獨立監督機制的制度設計。

照片來源:林月琴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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