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軍事法院今天(7日)對中共中央軍委原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魏鳳和、李尚福的貪汙案進行宣判,兩人均因犯下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在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實施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此外,李尚福還犯下行賄罪。

根據新華社等中共官媒報導,中國大陸軍事法院對魏鳳和受賄案進行了宣判,認定魏鳳和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報導也提到,中國大陸軍事法院同日對李尚福受賄、行賄案進行了宣判,認定李尚福犯受賄罪、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死緩」是死刑緩期執行的簡稱,是中國大陸特有的刑罰執行制度。與一般緩刑不同,死緩的緩刑期內,犯人仍需收押監禁。期間,受刑人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即減為無期徒刑。近年中共持續推動軍隊反腐行動,回顧近三年解放軍重大貪腐人事案,2024年魏鳳和與李尚福雙雙落馬,兩人均曾擔任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

魏鳳和出身火箭軍,曾任火箭軍首任司令員;李尚福則長期深耕航太裝備領域,曾任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部長,兩人主要捲入火箭軍集體貪腐案與軍事裝備採購弊案。今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張又俠,中央軍委委員、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劉振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黨中央研究,決定對張又俠、劉振立立案審查調查。

外界解讀,張又俠落馬意味著解放軍高層核心人事已經歷一輪全面整肅,也是自中共解放軍軍隊改革以來最嚴重的政治震盪,涉及大規模採購貪腐與政治不忠誠,範圍涵蓋軍委政治工作部、東部戰區及火箭軍核心。北京進行這場「軍隊淨化」,以確保「槍桿子絕對聽黨指揮」,受到全球關注。

 

 

 

這篇文章 大陸前防長魏鳳和、李尚福犯受賄罪 一審死緩2年、終身監禁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