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污染防制管理維護環境品質 高市府跨局處聯合稽查大發及本洲工業區事業機構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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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跨局處聯合稽查大發及本洲工業區,針對事業廢棄物、空污管制、消防安全等項目進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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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結果,綠大實業因違反空污法及廢清法,遭重罰 90 萬元並移送法辦,且持續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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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立、郡大、惠發等公司也因違反水污法、廢清法等規定,面臨環保局及其他局處的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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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環保局將持續加強對市內工廠的稽查,以維護環境品質。
相關人物:
張瑞琿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高雄市政府日前針對大寮區大發工業區、岡山本洲工業區執行聯合稽查,項目包括事業廢棄物、空污管制、消防安全等項目;其中,環保局將針對綠大實業違反《空污法》、《廢清法》重罰 90 萬,並移送法辦。
日前高雄市環保局會同消防局、經發局、勞工局、工務局建管處及警察局等單位,前往大寮區大發工業區及岡山區本洲工業區執行聯合稽查,針對事業廢棄物管理、空污防制、消防安全及工廠營運狀況進行查核。其中,圓立環保、郡大實業、惠發企業及綠大實業等公司,是此次聯合稽查的重點。
稽查結果,圓立公司因雨污水未確實分流,違反《水污法》第 18 條。郡大實業則因廢棄物貯存未依許可文件辦理,違反《廢清法》第 42 條,以及廢棄物產出量逾核准 10%,違反《廢清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被環保局開單告發外,經發局、勞工局另因該公司違反相關法令,依職權裁處。另「綠大實業」,因 VOC 廢氣未依許可收集處理,違反《空污法》第 23 條第 1 項,裁罰 90 萬。事業廢棄物處理部份,因聯單與網路申報資料不符,違反《廢清法》第 31 條;另,其現場堆置約 259 包底渣及飛灰,涉違反《廢清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4 款。
環保局張瑞琿局長表示,昨日稽查結果,將依告發裁處,其中「綠大實業」將依違反廢清法相關規定移送法辦,並持續停工;針對高雄市內的工廠,環保局也將持續加強稽查,維護高雄市的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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