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彰化一家蛋雞場,涉嫌違法使用芬普尼消毒,並將受污染的15萬顆雞蛋批發到4家蛋行,並再分銷9縣市的購物中心或超市販售給消費者,經彰化縣衛生局查驗後報請檢察官偵辦,陳姓蛋雞場業者到案後坦承不諱,另名林姓蛋商雖矢口否認,檢方除沒收所得外,並依違反食安法及詐財等罪嫌提起公訴。
陳姓蛋雞業者和台中林姓蛋行將芬普尼超標的問題蛋繼續買,遭檢方起訴。(圖/記者曾厚銘攝)

彰化地檢署指出,彰化陳姓蛋雞業者,從去(114)年10月起,以不得用於蛋雞的芬普尼農藥及動物用藥,混合加保扶、賽滅淨與因滅汀等多種農藥稀釋後,噴灑於雞舍與雞籠,以撲殺「雞蝨」,導致所生產的雞蛋芬普尼代謝物殘留量達0.03ppm,超過法定安全容許量0.01ppm。
陳姓業者,從去年10月起,將農藥超標的雞蛋批發到台中、彰化等4家蛋行分銷,並15萬顆蛋流向桃園市、新竹縣、台中、彰化、雲林縣、南投縣、嘉義縣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地。
問題蛋業經彰化衛生局抽查發現,報請檢察官偵辦,並由彰化縣動物防疫所於去年11月5日電話告知陳姓負責人移動管制處分,但陳姓業者及台中蛋行林姓業者仍繼續轉售160箱不合格蛋給不知情的下游餐廳及民眾。
彰化地檢署核被告陳姓業者係犯食安法第49條第2項製造、販賣殘留農藥超過安全容許量食品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罪嫌;並與被告林姓共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嫌。除分別聲請沒收被告陳嫌犯罪所得363萬9650元、被告林嫌犯罪所得12萬1600元外,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