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買不到包子給公婆吃! 礁溪女子當眾暴怒踹踢店內桌椅
宜蘭縣礁溪鄉一家知名包子店昨(11)日下午發生消費糾紛,一名50歲女子因買不到包子,當場情緒失控暴走,猛踹桌椅並踢飛鞋子,嚇壞現場排隊民眾。警方獲報到場後經調解,雙方暫未提告,但強調若涉及毀損行為將依法處理。
事件發生在下午3時許,該女子身穿白衣排隊購買包子,卻因剛出爐的包子已被前面顧客購完,須等待下一輪出鍋。擔心無法買到包子給公婆食用,女子瞬間情緒爆發,當眾踹踢店內桌椅,甚至連腳上鞋子都踢飛,連鞋墊也脫落。突如其來的舉動導致後方排隊顧客紛紛閃避躲開。
據了解,該家位於礁溪鄉中山路的包子老店在當地頗有名氣,除了在地客源外,也吸引許多外地遊客慕名而來,成為地方知名排隊名店,未料卻發生此一事件。
店家表示,該女子一進店內就相當激動,直接在走道大聲嚷著要購買包子、饅頭,完全不顧旁邊長長的排隊人潮。「包子出籠時間還沒到,她就開始激動了」,店家無奈地說明當時情況。女子吵鬧一陣後隨即離開,雖然弄壞一些物品,但店家認為損失不算嚴重,將此次事件歸類為「比較急的客人」。店家更透露過去曾遇過更誇張的情況,「以前甚至遇過吸毒的客人」,因此對這類突發狀況已見怪不怪。
警方於下午3時許接獲報案,派遣線上警網趕赴現場。到場時衝突已平息,經了解雙方因購物問題發生口角糾紛。該女子事後向警方表示歉意,說道「不好意思,麻煩你們了,讓你們浪費時間」。警方隨後安撫雙方情緒,並叮囑女子返家記得擦藥、騎車放慢速度,「不要再激動了」。據了解,女子最後買到下一輪出爐的包子,情緒才得以平息。
警方指出,目前雙方均未提出告訴,但於法定告訴期間內仍可至派出所提告。依《刑法》第354條規定,毀損他人物品致生損害,恐涉毀損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警方強調,對任何暴力與違法行為均採零容忍態度,將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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