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騎士撞車留道歉紙條、塞錢後離開 警:肇逃開罰!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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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停車時不慎撞毀他人機車,事後留下道歉紙條與3千元現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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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未報警即自行離開,警方將依肇事逃逸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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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發生事故應立即報警,切勿擅自離開以免受罰。
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昨(10)傍晚在大安區某路段欲停車時,不慎撞擊另一台機車受損,他未報警在對方機車上留下道歉紙條與現金3千元作為賠償,警方獲報後仍將依肇逃開罰。
警方調查,該名機車騎士10日傍晚5點13分欲將機車停在敦化南路2段63巷內機車停車格,過程中疑未注意車前狀況,車頭撞擊機車停車格內停放的另一台普重機後車尾,導致被撞機車倒地毀損。
事後被撞機車車主王姓男子(22歲)回來牽車時,發現愛車受損車身有多處擦傷,仔細查看又看到前置物箱內留下的道歉紙條與3000元現金,紙條寫下「您好,不好意思,我移車的時候擦到你車牌,這是賠償,不好意思」,疑為肇事駕駛所留。
王男不知如何處理仍在場打電話報警,轄區大安分局警方獲報派員到場依規定處置,警方表示發生事故後未依規定通報警方,依道交條例62條1項規定,駕車肇事無人受傷,而未依規定處置,處新臺幣1千至3千元罰鍰,後續已調閱相關影像查明肇逃車輛,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警方呼籲,駕駛人停車操作時應注意車前狀況,若不幸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撥打110報警或採取必要適當處置,切勿逕行離開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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