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麗」7分店裝設針孔99人受害含4名少年! 7人遭起訴總裁常如山求刑14年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新北報導】知名連鎖醫美集團「愛爾麗」傳出全台多家分店內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客戶,其中甚至包括未成年,新北地檢署針對台北、新北、台中7家分店清查發現共計99名被害人,其中未成年4人、共涉犯164罪,今(25)日偵查終結,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總裁常如山等7人,檢方並痛斥常如山嚴重踐踏醫療、美容之專業倫理,案情爆發後馬不停蹄、從北到南拆除偽裝型監視器及主機,積極湮滅事證,且於偵查與其他被告互相推諉卸責,態度惡劣,求處14年以上有期徒刑!
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因集團旗下診所偷拍案被起訴求刑14年。翻攝畫面
遭起訴的除常如山另包括集團總經理劉貞華、常如山特助張元齡、愛爾麗長年配合廠商謝金亨、蔡姓會計,謝金亨妻兒因共同滅證也遭起訴。新北地檢署指出,被告自108年起至114年12月24日前,分別在該公司臺北松江店、臺北忠孝店、新北永和店、臺中崇德店、新北新莊店、新北板橋店、新北林口店診間角落裝設似偵煙器外觀之偽裝型監視器,竊錄愛爾麗診所上開分店消費者之面容,及其等個人身分之更衣或裸露胸部、下半身等身體隱私部分以及診間非公開活動之影片。
嗣因某被害人於115年5月1日16時30分許,在新北板橋店診間更衣欲進行療程時,發覺診間天花板角落裝有似偵煙器外觀之偽裝型監視器,遂報警處理,常如山、劉貞華及張元齡立即指示謝金亨拆除新北板橋店之偽裝型監視器及主機,並刪除主機儲存影像。又因該被害人於5月2日在社群軟體Threads發文,常如山、劉貞華及張元齡見狀,立即聯繫謝金亨至臺北松江店、臺北忠孝店、臺北站前店、新北永和店、新北新莊店、新北板橋店、桃園中正店、臺中文心店、臺中崇德店拆除偽裝型監視器,謝金亨之配偶楊姓女子、兒子則陪同謝金亨於5月1日至3日前往愛爾麗診所各分店,協助拆除偽裝型監視器及主機,警方於5月3日23時40分許,至愛爾麗診所臺中崇德店前拘提謝金亨到案。
本次起訴範圍(臺北松江店、臺北忠孝店、新北永和店、臺中崇德店、新北新莊店、新北板橋店、新北林口店)共計99名被害人,包含未成年4人、被告共涉犯164罪,常如山、劉貞華、張元齡、謝金亨就愛爾麗公司及旗下各醫美診所裝設偽裝型監視器所為,涉犯《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竊錄他人之非公開活動(計12罪)、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竊錄性影像(計34罪)、第319條之1第4項、第1項無故竊錄性影像未遂(計68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少年性影像(計4罪)、《兒童及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4項、第1項拍攝少年性影像未遂(計4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9條第
1 項無故蒐集個人資料(計42罪)等罪嫌。謝金亨妻兒則涉犯《刑法》第 165 條湮滅證據罪嫌。
新北地檢署痛斥,常如山、劉貞華自詡為臺灣連鎖醫美龍頭,並自稱「安心醫美」之良心企業,私下竟無視廣大消費者之絕對信賴,假借「內部管理、醫療品質、防範消費糾紛」之名,行集體監控偷拍之實,常如山等人均明知醫美診所之診療室,係消費者因信賴醫療私、褪去衣物進行療程之極度私密空間,竟於愛爾麗公司旗下各醫美診所診間裝設偽裝型針孔攝影機,不法攝錄消費者之裸露性影像及非公開活動,嚴重侵害憲法保障之人民隱私權、人格權及身體自主權,其等行為嚴重踐踏醫療、美容之專業倫理,更對社會大眾之基本信任造成毀滅性之打擊。
另常如山等被告知悉被害人報案後,於5月1日晚間起至3日晚間,馬不停蹄、從北到南拆除偽裝型監視器及主機,積極湮滅、隱匿本案事證,且於本案偵查中,被告等人就上開犯行互相推諉卸責,足認其等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為捍衛社會善良風俗、保護人民及兒少身心安全,須予嚴懲,建請法院就被告常如山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以上,劉貞華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以上,張元齡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以上,蔡姓會計、謝金亨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以上。新北地檢署並強調,本案尚未偵結,仍持續積極蒐證偵辦中,而就目前偵查所得事證,監視器主機並無另外連線備份雲端或外流,請民眾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