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因酒駕坐牢10月!屏東男第7度酒後騎車 法官判他1年徒刑
📋 重點摘要
●
屏東一名男子因第7次酒駕被逮,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
●
該男子先前才因酒駕服刑10個月出獄,出獄後不久再次酒駕。
●
警方攔查時發現其酒測值高達1.05毫克,且騎車蛇行。
●
法官考量其多次違規且罔顧公共安全,判處重刑。
屏東一名鍾姓男子,3年前才因酒駕服刑10個月後出獄,去年(2024年)又因未戴安全帽、騎車蛇行遭警方攔查,還檢出酒測值高達1.05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查出,鍾男已是第7次酒駕被捕,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屏東地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
判決書指出,鍾男在去年10月間,於瑪家鄉附近工寮喝了幾罐啤酒後,欲騎車返回住處,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方示意路邊停車,但鍾男未立即停下,繼續騎車蛇行,後遭員警攔停,由於鍾男身上酒味濃厚,鍾男也坦承飲酒,當場對他施以酒精濃度測試,發現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5毫克,因此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檢方發現,鍾男已經是第7次酒駕遭逮,他在2022年7月才因酒駕入監執行,服刑10個月後出獄,如今鍾男再次酒後騎車,檢方認為其犯行具特別惡性,且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鍾男多次違規,罔顧公眾交通安全執意騎乘機車上路,兼衡其犯罪動機、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情狀,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鍾男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延伸閱讀
🤔 讀到一半,先表個態?
🎯 搶頭香!這篇你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