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綠能蟑螂 麥寮前鄉長今發監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前麥寮鄉長蔡長昆被控藉勢藉端勒索風電開發商以每支風機40萬元,8支風機共計320萬元,最高法院考量他偵查中繳交全部犯罪所得,已見悔意,減刑後,將他依犯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蔡長昆今(11)日雲林地檢署赴報到,移送雲林第二監獄執行。
檢方起訴指出,經濟部能源局於107年11月29日核發達德集團以允能公司名義設置雲林縣離岸風力發電廠之籌設許可,並核發陸域風電案施工許可,預計在麥寮鄉設置至少8支風機、台西鄉至少2支風機。
但是,自108年6、7月間起,達德集團因與當地居民回饋金、賠償等問題,於雲林縣麥寮鄉、臺西鄉風場陸續遭受居民抗爭。由於抗爭影響達德集團所委託之下包廠商在麥寮鄉、臺西鄉進行的打樁工程,導致達德集團面臨1個月損害高達4305萬6824元,且停工日數越長將造成達德集團損失越高。
蔡長昆憑藉其為時任鄉長,具有對於引發民眾抗爭之道路挖掘工程,得命公所職員要求廠商停工處分之權勢,假藉陸域風電案施工導致民眾抗爭之理由,捏造事由發文命達德集團停工,陳姓白手套則藉機向達德集團索討管路工程。
為免損害持續擴大,王雲怡、達德集團員工潘正綱為確保施工順利,乃商請時任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出面協調。109年5月8日上午時分,沈宗隆邀約蔡長昆、陳姓白手套、丁文彬、鍾慶郎、王雲怡、潘正綱等人到沈宗隆位於雲林縣土庫鎮之住處見面,席間蔡長昆、丁文彬要求王雲怡給予以1支風機40萬元計算之利益,麥寮鄉有8支風機計320萬元、台西鄉有2支風機共80萬元現金利益,由於王雲怡因未準備現金,沈宗隆於是指示鍾慶郎替達德集團先行支付,再由達德集團下包公司給付給鍾慶郎所經營的公司工程款中回補,致生損害於達德集團,而陳姓白手套最終則因資格不符合未取得工程而未得逞。
蔡長昆於5月7日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雲檢林秀敏檢察長獲悉後,旋即指示執行科檢察官黃晉展依據法務部頒佈「防範刑事判決確定案件受刑人逃匿聯繫作業要點」啟動防逃機制,指揮雲林縣警台西分局、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廉政部中部地區調查組就蔡長昆執行相關防逃措施,並傳喚其於今天上午10時到案執行,蔡長昆於今天上午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送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執行。
雲林地檢署強調,貪瀆案件嚴重侵害公務廉潔與人民對政府之信賴,對社會風氣影響甚鉅。檢方對於貪瀆犯罪向採取「嚴查、嚴訴、嚴辦」之立場,並將持續落實防逃機制,確保判決確定案件均能依法執行,以維護司法公信力及廉能政治。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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