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在臉書貼文指稱「賴清德全家美國加州硅谷聖荷西市、賴清德妻吳枚如永居權綠卡…」,遭新北市警樹林分局以違反社維法之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移送裁處,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貼文尚無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而有影響公共安寧之可能,裁定不罰。可抗告。

警方移送指出,陳男是於4月10日13時3分許,於社群網站臉書帳號名稱「Kevin chen」,ID帳號「Kevin.chem.371333」,公開刊登一則貼文,文字內容為「賴清德全家美國加州硅谷聖荷西市、賴清德妻吳枚如永居權綠卡、長子賴廷與美國籍、賴廷與與妻陳筱依美國籍、新孫美國籍、次子賴廷彥永居權綠卡」的不實假訊息內容,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

法官審理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所明定。而所謂「謠言」,係指缺乏證據或事實基礎之不實言論;所謂「足以影響公共安寧」,係指所散佈之謠言足以使聽聞之公眾心生畏懼、恐慌、激憤等心理狀態,或因而採取不理性之行為舉止而言。

所謂「散佈」者,乃散發傳佈於公眾之意,是行為人主觀上須有將明知為不實事實散發傳佈於公眾之目的,並於客觀上先以語言或文字等意思表示將該不實事實捏造以謠言呈現,再以語言或文字等傳播方式將該謠言散發傳佈於公眾,且該謠言之內容足以使聽聞者心生畏懼、恐慌或激憤。

警方移送陳男無非是以陳男於警詢時之陳述、該貼文為其主要論據,但是陳男於警詢時也辯稱,帳號確實是他使用,從2015年左右用到現在,發發牢騷用、他因看到新聞報導,選舉期間該貼文內所影涉之人當時全家在國外,雖不確定他們是美國籍或是拿綠卡,但他認為身為總統應該要表率,他的小朋友應該要回來台灣服兵役而不是躲在國外。

法官認為,陳男貼文尚無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而有影響公共安寧之可能,所以陳男所為,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之構成要件尚有未合。此外,也查無其他證據足以證明陳男有移送機關所指之行為,裁定不罰。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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