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打工別吃虧!新北揭工讀生加班費常見陷阱
(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暑假打工旺季將至,不少青年學子利用假期賺取零用錢、累積職場經驗;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工讀生與一般勞工同樣受勞動基準法保障,雇主不得以「工讀生不適用勞基法」等錯誤說法規避責任,呼籲青年朋友了解自身權益,避免遭受不當對待。
勞工局舉例,小明在連鎖飲料店擔任工讀生,平日週一至週五每天工作6小時,但因假日人力不足,雇主要求他週六再到店工作4小時;到了發薪日,雇主卻以小明單週工時僅34小時、未超過40小時為由,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小明多次反映未獲改善,最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勞工局局長陳瑞嘉指出,許多雇主誤以為工讀生只需依實際工時給付時薪即可,但工讀生勞動權益與正職勞工並無不同;依法每7日應安排1日例假及1日休息日,其中休息日出勤即屬加班性質,應依勞基法規定加給工資,而非單純以一般時薪計算。
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休息日出勤前2小時須按平日時薪4/3倍計算,第3至8小時按5/3倍計給,第9至12小時則按8/3倍計算,即使勞工單週總工時未達40小時,只要在休息日出勤,雇主仍須依法給付加班費;呼籲工讀生若發現權益受損,勇於提出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透過合法管道維護自身權益。
勞工局強調,勞檢處每年均實施「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檢查」,114年度查核結果發現,違規案件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常見,若雇主違反勞基法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並公布業者及負責人資訊;詳情可透過「新北勞動雲」的「勞動檢查立即GO」進行申訴,或至「勞資調解便利通」,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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