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案,攸關停砍公務員年金。銓敘部先前表示,因退休所得替代率必須重新審定,相關作業系統仍需調整,預估約需半年時間。反年改大將、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昨(8日)貼出退撫金重新審定函,表示相關函文已經出爐,提醒退休公務人員留意原服務機關寄出的掛號文件,並仔細核對重新審定後的所得金額。

 

停砍年金重新審定 差額8/1前補發

 

李來希在臉書發文指出,退撫金重新審定函已陸續發出,請相關人員務必注意簽收,也要審慎計算自己的實際所得,若發現金額有誤,應盡快向原服務機關或相關單位反映。他也說,這只是現階段成果,後續仍有許多工作要持續推動,但多年訴求終於稍有進展,至少讓大家能暫時喘口氣。

 

李來希表示,停止退撫所得逐年遞減,是立法院長韓國瑜2020年參選總統時提出的政見之一,當時他擔任國政顧問團顧問,也協助提出相關主張。雖然韓國瑜當年未能當選,導致這項政策拖延至今才部分實現,但他仍感謝多年來共同推動訴求的夥伴,以及支持修法的政黨與政治人物。

 

根據銓敘部公文內容,依114年12月28日修正生效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第6項及第38條第6項規定,退休公務人員每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將一律回到112年度退撫法所定標準認定。換言之,113年1月1日以後原本逐年下降的所得替代率,不再適用。

 

銓敘部指出,退休公務人員自114年12月28日以後的退休所得替代率與每月退休金,均應依新修正規定重新辦理審定。各機關後續將依重審結果調整發放金額,並處理修法生效後至新制正式發放前的差額補發。

 

公文也說明,退休人員每月退休金將自115年8月1日起,統一依重新審定後的處分結果按月發給。至於114年12月28日至115年7月31日期間應補發的差額,最遲也須在115年8月1日以前完成補發。

 

銓敘部進一步指出,退休金與補發差額,將依退撫法第68條規定,按照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分別計算,由中央及地方法定支給機關預算,以及退撫基金分別支應。

 

此外,重新審定後的每月退休所得金額,將匯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各發放機關可依平臺產製清冊辦理發放。實際發給金額也會依退撫法第67條規定,配合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已公布、分別自111年7月1日及113年1月1日施行的調整方案,依各退休人員適用比率調整後發放。(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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