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核二廠再度爆發集體貪汙弊案,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在擔任副廠長期間,涉嫌與廠內主管於辦理標案過程中收賄,檢方複訊後,聲請羈押曾文煌等3人,法院18號裁定羈押禁見。(請聽AI報導)。

曾文煌涉嫌在2022年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標案中索賄並收賄160萬元,後續延伸標案再收賄20萬元,被依貪污罪起訴並遭羈押,2025年8月以200萬元交保,此次隨著案情擴大再度遭到羈押。

檢方查出,核二廠於2018年至2019年間辦理的4件採購及檢修標案,包括預算數千萬元的冷卻系統採購案及廠內機具檢修勞務案等,疑有承辦人員向廠商收賄,涉案標案總金額達上億元,檢廉約談曾文煌、剛升任副廠長的陳姓經理,以及朱姓承辦課長等5名台電人員與4名廠商到案說明。

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曾文煌等3人獲准,劉姓經理以50萬元交保、宋姓課長以30萬元交保,涉嫌行賄的廣承公司郝姓負責人則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以上新聞由楊清緣編輯,AI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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