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珍妮政委免職今生效 行政院:依法仍可恢復請領「文官月退」
行政院日前公布調查報告,認定楊珍妮在會議中多次以責罵、冒犯方式打斷同仁發言,並利用職務權勢造成單位緊張,正式裁定職場霸凌成立。隨後,總統府於昨天傍晚發布總統令,核定楊珍妮自115年7月1日起予以免除政委職位。
由於霸凌案情節重大,外界高度聚焦楊珍妮遭免職後,是否會被剝奪退休金資格;對此,行政院人事總處副人事長張秋元今日在院會後記者會上給出明確解答。張秋元指出,楊珍妮過去是常任文官(常任公務人員)出身,在奉派進入經貿辦擔任政務官之前,其實就已經依法完成了常任文官的退休程序,並獲得銓敘部核定退休金。
楊珍妮政委期間停領月退金 免職後恢復退休狀態
張秋元進一步解釋,根據我國公務人員退休相關辦法,公務員辦理退休後若「再任政務官」,就必須先暫停領取原有的公務員退休金,以符合不能兩邊領薪的規定。因此,楊珍妮在擔任行政院政委期間,本身就是停領月退金的狀態;如今她被免職、離開政務官職務後,在法律上屬於恢復待退休狀態,依法仍可向原核定機關(銓敘部)申請恢復請領她原有的常任文官月退休金,其退休權益並未因政務官遭免職而受影響。
此外,該起霸凌案成立後,經貿辦內部隨後有高達7成、約30位同仁發起集體連署聲明,出面力挺楊珍妮,強調其私下相當照顧同仁。此舉是否會引發經貿辦內部動盪或影響後續領導統御,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回應,行政院的調查報告本就秉持中立,李慧芝強調,目前經貿辦的日常業務與談判工作均維持正常運作,總談判代表與副總談判代表出缺期間,將由經濟部次長江文若及外交部政務次長陳明祺兩位副總談判代表,會同執行秘書共同處理。(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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