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年約50歲的李姓男子,因拒絕酒測且無照駕駛,遭裁罰18萬元及3萬6000元罰鍰。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表示,因欠繳罰款被移送執行,原允諾每月繳納1萬5000元,分期清償,但他卻只繳納了1次3萬元。執行扣押薪資後,李男提出書面報告吐露心聲,原來因須時常請假,在家與母親輪流照顧失智的老父親,而無法上班,頓失收入,所以才無法按期繳納罰款。體諒他的困境,新北分署允許每月只收取他的薪資8000元,直至繳清罰鍰。

新北分署表示,李姓男子於民國113年12月間,騎機車行經台北市成功路2段一帶,被警察攔查實施酒測,因拒絕酒測,且無照駕駛,移送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分別裁處18萬元及3萬6000元罰鍰。而且自今年2月起,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並應參加道安講習。

新北分署表示,由於罰鍰部分,自去年6月間起陸續移送執行。去年9月間扣押銀行存款無著,李男收到扣押存款命令後,在去年10月間到場允諾,自11月起每月繳納1萬5000元清償,但他卻未按期繳款,直至執行員以電話洽催,李男才在今年1月間,補繳前2期短繳的3萬元。後又因未再繳款,新北分署於今年3月間,扣押他任職工程公司的薪資債權。

新北分署表示,李男老闆收到扣薪命令後,得知他因拒絕酒測被罰,當下嚴厲斥責了一番,但念及平日工作認真負責,還須負擔一家生計,竟主動致電執行員,代李男請求新北分署酌情處理

新北分署表示,李男接到扣薪命令後,立即傳真書面報告至新北分署,以手寫字句言詞懇切地道出,未按期繳款,是因為父親年近9旬,前段時間失智症狀突然加遽,還曾半夜自行外出,整晚未歸,經路人發現倒臥路邊而報警,才能順利回家。原本由母親1人照顧父親,但為免再發生父親走失的憾事,並分擔身體有恙的母親,須24小時照料父親的辛勞,李男只能時常請假,在家與母親輪流照顧。

李男表示,因工作是屬按日計薪,時常請假的結果,就是頓失收入,加上還要支應父母及就學中女兒的生活所需,才會無法按期繳納罰款。目前為了全家生計,只能讓母親單獨照料父親,自己復出工作,請求新北分署同意,自薪資中按月收取8000元清繳罰鍰。

新北分署表示,審酌李男經濟狀況後,除同意請求。也以電話勸服他,同意參加衛生福利部「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由於李男忙於工地工作,而且居無定所,執行人員於6月8日攜帶相關書面資料至公司,透過老闆轉交,希望能透過酒癮治療,從根本杜絕他的飲酒後患。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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